2025年度 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性聲明
發布時間:2026-01-20
2025年度上海新嘉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
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性聲明
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印發的《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準則第5101號——業務質量管理》(以下簡稱“5101號準則”)的規定,上海新嘉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本所”或“新嘉華” )有責任對本所執行的財務報表審計業務、財務報表審閱業務、其他鑒證業務和相關服務業務等設計、實施和運行質量管理體系。質量管理體系旨在為本所在以下方面提供合理保證:
1、本所及其人員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和職業準則的規定履行職責,并根據這些規定執行業務;以及
2、本所和項目合伙人出具適合具體情況的報告。
新嘉華已經建立并持續完善質量管理體系,開展監控活動、進行控制測試以支持本所得到的質量管理體系年度評價結論。根據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年度評價結論,質量管理體系為本所質量管理目標的達成提供了合理保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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